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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终止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内蒙古
|类型:终止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终止公告
区域:内蒙古
源发布时间:2024-09-28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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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ESZCYQS-C-G-240204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东)合同包2(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西)合同包3(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一号桥至二号桥段)合同包4(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湖岸线周边公共设施维护)

终止原因: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1.招标控制价预算清单缺项偏差
2.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三体系分值错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路与达延汗街交叉口西北侧(原伊金霍洛旗信访局2楼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辉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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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10时0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CYQS-C-G-240204

项目名称: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76,21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东):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1,65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东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461,65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合同包2(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西):

合同包预算金额:995,67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西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995,67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合同包3(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一号桥至二号桥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4,62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一号桥至二号桥段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084,62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合同包4(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湖岸线周边公共设施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34,25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湖岸线周边公共设施维护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3,434,25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3(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一号桥至二号桥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4(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湖岸线周边公共设施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合同包2(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三号桥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合同包3(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园路慢行步道设施维修一号桥至二号桥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合同包4(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湖岸线周边公共设施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供应商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2024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0时0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0时0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金霍洛旗分中心(创业大厦c座)伊旗不见面开标室(社会代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路与达延汗街交叉口西北侧(原伊金霍洛旗信访局2楼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辉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磋商文件(******02).pdf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控制价分项限价表---乌兰木伦湖南岸壁画等设施维修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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